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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股权激励研讨会”第五次会议圆满结束
“股权激励研讨会”是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MBA投行俱乐部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各方意在通过专业问题的交流探讨,形成“股权激励”领域切实可行的长效研究机制及专业成果,引领“股权激励”前沿问题的深入研究。
2018年12月6日下午2点至6点,各方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召开“股权激励研讨会”第五次会议,探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相关问题。
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会长、MBA投行俱乐部创始人、盈科深圳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陈超明律师参会并负责主讲,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在“股权激励”领域有研究心得的众多律师精英参与本次会议研讨。
与会成员
在会议研讨中,大家就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基础性问题归纳如下:
1、如何理解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定目的”、“定对象”“定模式”、“定数量”、“定来源”、“定价格”、“定时间”、“定载体”、“定规则”、“定机制”并将相关设计内容落实到位?
2、股权激励项目尽职调查的目的?尽职调查要达到的效果?尽职调查操作步骤?
3、股权激励中“实股类股权激励”包括哪些内容?“虚股类股权激励”包括哪些内容?两者之间如何搭配设计?
4、股权激励数量中的总量如何确定?股权激励数量中的个量如何确定?
5、股权激励定价格时为何优先考虑让员工“购买”而不是“赠与”?在股权激励中如何确定关于激励价格依据的指标?
6、上市公司定向增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时对价格和锁定期的限制性要求有哪些?
7、员工持股的方式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的弊端?有限合伙企业持股的优势及劣势?
8、关于防范激励对象离职不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措施?关于防范企业经营困难时激励对象退出加重企业负担的措施?
经过激烈的讨论,大家就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基础性问题形成了初步解决方案,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MBA投行俱乐部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联合筹办的“股权激励研讨会”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参与研讨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会长、MBA投行俱乐部创始人、盈科深圳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律师:陈超明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精英代表:沈媛媛律师、李锦律师、王业男律师、李斯律师、沈娜律师、尹俊超律师、陈新玉律师、张红丽律师、黄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