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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深圳哈工大2019年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指导广大考生申请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订本须知。考生在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的有关内容。
一、招生学科与导师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博士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上一年度招生人数(供参考),新一年度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等情况有所调整。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名额招生。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站、报考院(系)网站、哈工大教师个人主页以及哈工大研招网(http://yzb.hit.edu.cn,下同)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MBA、EMBA和MPA等),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鼓励理、工学科推免生进行直接攻博,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2019年直接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2019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42号)。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第一学年为硕士学籍,第二学年转为博士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59号)。
3.推荐攻博
推荐攻博是面向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取得推荐攻博资格的学生须继续按硕士生培养计划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在按时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证书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推荐攻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9年推荐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59号)。
4.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不再安排普通招考的博士生招生方式,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每年度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2019年第一次“申请-考核”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60号)。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于12月初对外发布。
四、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旨在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我校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为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与两个领域结合紧密的相关院(系)、学科均可安排招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校企导师组的方式进行,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具体招生的有关规定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61号)
五、关于联合培养博士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航空研究院和首都钢铁研究院等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科研机构进行咨询。我校联合培养博士只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可按照工程博士招生办法进行申请,并提供联合培养单位的相关证明。
六、关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考生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七、关于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
为更好地满足导师校内科研工作的需要,除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博士和少数民族骨干等国家及学校专项计划外,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再招收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生(简称定向博士生)。在职人员可以通过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我校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见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相关通知。
八、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招生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哈工大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深圳研究生院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hitsz.edu.cn)。深圳校区博士生招生采取与校本部完全相同的招生方式。
九、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学科考核阶段进行,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外,还需审查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
2.档案审核
我校博士生拟录取资格和录取类别确定后,将进行档案审核。非定向博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在档案材料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允许其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将不再接收其单位职工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必须按规定全日制在校学习,学校和导师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7月28日